县人民政府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《组织法》的规定,山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决定:
任命:
袁良善为山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代理县长。
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5年5月6日
Comment